老城区位于洛阳市城市区中东部和北部,是洛阳最早的建成区,是洛阳市六大主城区之一,也是全市的经济、文化、商贸中心。老城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,含32个社区居委会、11个行政村,总面积56.7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4.7平方公里;总人口18.5万人(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),城区人口14万,占全市人口2.5%。域内地形西北高、东南低,地形复杂,气候多样。人力资源、旅游资源丰富,第三产业比较发达,工业经济相对不足,属典型的生活消费区和现代商贸区。老城建城史可追溯至公元前1042年的西周时期。北宋始设河南府城,金设“金昌府”。1948年洛阳解放前,老城的城区基本保留了公元1217年金在洛阳设“金昌府”时的建筑格局,“老城”之名由此而来。1989年~1993年,政府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为43个委(局、办公室),辖6个街道办事处。后经过1994年、1997年两次调整和机构改革,区政府机关变为17个职能部门、3个内设机构。老城公安分局、老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市垂直领导,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。2000年7月市区划调整后,原郊区的邙山镇和洛北乡4个行政村划归老城区管辖,老城区并成立洛浦办事处和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农业办公室)。截至2000年12月,老城区实行了城市区管理乡镇的组织体系。
老城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
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?
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,当出现抽逃出资这种行为的股东时,在特定的条件之下,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。
在公司面临债务无法清偿的局面时,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举动,那么其他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。
这样一来,该股东就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,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这里有一点广州要账公司必须要提醒,那就是要想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,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,像是转账记录、财务报表等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。
并且,法院在对是否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一决定作出时,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,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的具体时间、抽逃出资的数额大小,以及对公司债权人利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等。
总而言之,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是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的,但这必须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。
案情回顾:
小沈、小韩、小杨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。后公司负债且无法清偿,债权人小朱发现小沈可能存在抽逃出资行为,于是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小沈辩称自己没有抽逃出资。小朱拿出转账记录等资料作为证据,双方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若小朱证据充分能证明小沈抽逃出资,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,小沈符合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。
2、法院会综合小沈抽逃出资的时间、数额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判定是否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