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城区位于洛阳市城市区中东部和北部,是洛阳最早的建成区,是洛阳市六大主城区之一,也是全市的经济、文化、商贸中心。老城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,含32个社区居委会、11个行政村,总面积56.7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4.7平方公里;总人口18.5万人(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),城区人口14万,占全市人口2.5%。域内地形西北高、东南低,地形复杂,气候多样。人力资源、旅游资源丰富,第三产业比较发达,工业经济相对不足,属典型的生活消费区和现代商贸区。老城建城史可追溯至公元前1042年的西周时期。北宋始设河南府城,金设“金昌府”。1948年洛阳解放前,老城的城区基本保留了公元1217年金在洛阳设“金昌府”时的建筑格局,“老城”之名由此而来。1989年~1993年,政府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为43个委(局、办公室),辖6个街道办事处。后经过1994年、1997年两次调整和机构改革,区政府机关变为17个职能部门、3个内设机构。老城公安分局、老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市垂直领导,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。2000年7月市区划调整后,原郊区的邙山镇和洛北乡4个行政村划归老城区管辖,老城区并成立洛浦办事处和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农业办公室)。截至2000年12月,老城区实行了城市区管理乡镇的组织体系。
老城欠别人钱,属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?
在金融借款范畴,那些欠了他人钱财的个体常常被界定为 “负债人” 或者 “借款人”;
而相对应地,那些和借款人有着共同债权利益的,或者持有相关权益凭证的个体就被称为 “债权人”。
身为负债人/借款人,他们在合同条款的制约之下,应当依照约定的日期、方式以及数额进行贷款还本付息;
而对于债权人来说,他们拥有直接要求负债人履行债务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公民权利。
然而,如果负债人不能按时足额地完成清偿,那么债权人只能够通过合法合规的法律手段,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并要求负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在此过程当中,我们必须着重指出的是,不管是负债人还是债权人,在整个借贷交易的进程中都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,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获得充分的保护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
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
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应当避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。